关于做好2014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更新时间:2014-12-19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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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单位:
为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切实将工作绩效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武汉大学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武大人字【2004】77号)相关精神,现将我校2014年年度考核工作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在册教职工,包括人事关系在学校的 博士后。
二、考核等次及优秀比例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优秀等次的比例按单位进行核定,优秀总体比例控制在15%,
其中教师为16%,专业技术人员和党政管理人员为14%,其他人员为12%。
不定等次、未考核人员计入单位总数,但不适用上述四个等次。
三、考核内容及要求
各单位 在《 武汉大学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所规定的基本内容基础上,以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重点考核教职工的2014年度工作绩效。教职工的业绩成果和考核结果须在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方案,认真审核教职工提交的业绩成果,并作出业绩评估;要建立健全工作绩效档案,其业绩成果和考核结果将作为教职工晋职晋级的主要依据。
考核工作须于2015年1月23日之前完成。人事部须于2014年12月20日之前提供教职工数据信息,各单位须根据教职工数据信息报送考核结果(电子版),并将《单位年度考核汇总表及一览表》、《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报送人事部。 联系电话: 68752826;电子邮箱: zftang@whu.edu.cn
                                        武 汉 大 学
                                         201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