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2-1925年,武汉大学的前身国立武昌师范大学和国立武昌大学的系、科设置有历史社会系(总设8系)。
1926-1927年,武汉大学的前身国立武昌中山大学的院、科、系设置中,在文科下设有社会历史学系(总设1院6科19系/部)。
1981年,武汉大学率先恢复社会学教学。
1983年,在武汉大学哲学系建立社会学教研室,开始在全校开设社会学课程,武汉大学成为中国重建社会学最早的10所高校之一。
1986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正式建立社会学专业,同年开始招收社会学专业本科生。
1989年,开始招收社会学方向硕士研究生。
1992年8月,建立武汉大学社会学研究所。
1994年1月,武汉大学正式下文批准成立武汉大学社会学系,2月武汉大学社会学系正式挂牌,与哲学系合署办公,设立哲学系与社会学系党总支。
1997年3月,社会学系调整到武汉大学法学院。
2000年8月2日,经国务院批准,武汉大学、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湖北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武汉大学。
2001年1月,原武汉大学法学院的法学、社会学专业与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政法系的法学专业、原湖北医科大学社会工作专业进行合并,组建新的武汉大学法学院,下设三系两所:法学系、国际法学系、社会学系,环境法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
2003年,招收社会学方向首届博士研究生。
2005年10月,经学校批准,社会学系(含社会学专业、社会工作专业)从法学院成建制划出,成为武汉大学直属系,同时成立社会学系党总支,隶属学校党委。
2005年12月,启用“武汉大学社会学系”“中国共产党武汉大学社会学系总支部委员会”两枚印章。
2015年1月,社会学系党总支更名为社会学系党委。
2019年7月,武汉大学社会学系正式更名为武汉大学社会学院。
2020年,获批社会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
2021年,社会学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