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院关于国庆假期学生安全管理事项告知书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更新时间:2019-09-26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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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关于2019年国庆节假期安排的通知》及《关于做好2019年国庆节期间本科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今年国庆节学校放假时间为10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放假期间,各位同学要严格按照学校和学院要求,确保人身、财产和交通安全,愉快地度过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请各班积极开展安全防范知识和防灾避险常识教育,重点开展以疾病预防、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网络电信诈骗、防不良网络信贷、防传销、防意外伤害、防溺水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二、不论何种原因离校的同学均必须按照我院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具体要求见:武汉大学社会学院学生请销假管理规定http://shxx.whu.edu.cn/info/1086/3601.htm)。对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离校或无故逾期未归的同学,学院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全体同学要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切实注意人身、财物、交通和消防安全,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在学生寝室内违章用火、用电,不得无故晚归或夜不归宿,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严防火灾、盗窃等各类事故的发生。假期外出注意交通安全,不得私自到江、河、湖泊和水库游泳,避免发生意外事故。禁止学生以集体名义组织外出旅游。

四、放假期间全体同学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在任何场合发表有损于国家、社会及学校的不当言论,自觉维护国家和学校的良好形象。

五、离校的同学必须在10718:00前返校并到学院107办公室销假,对逾期晚归或未销假的同学将给予严肃处理。各班级须于10719:00前进行点名清查,并将返校情况报给辅导员。有特殊情况及时通报。

六、放假期间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安排辅导员电话值班,如有紧急情况,请同学们及时与辅导员联系。

特此通知

社会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