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今年清明节放假安排为: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
放假期间,各位同学要严格按照学校和学院要求,确保人身、财产和交通安全,愉快地度过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放假前,请各班积极开展安全防范知识和防灾避险常识教育,重点开展防疫、防诈骗等涉及人身、财产安全专项教育,尤其注重防范不良网络借贷和电信网络诈骗,不要陷入传销、不良网络投资和借贷等骗局,切实强化风险意识和规则意识,有效提升安全防范能力,确保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放假期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离校的同学均必须按照我院规定提前办理请销假手续(具体要求见:武汉大学社会学院学生请销假管理规定http://shxx.whu.edu.cn/info/1086/3601.htm),获批后方可离校,做好健康监测和旅途防护。对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离校或无故逾期未归的同学,学院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3. 全体同学要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切实注意人身、财物、交通和消防安全,严格遵守校园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在学生寝室内违章用火、用电,不得无故晚归或夜不归宿,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严防火灾、盗窃等各类事故的发生。假期外出注意交通安全,不得私自到江、河、湖泊和水库游泳,避免发生意外事故。禁止学生以集体名义组织外出旅游。
4. 放假期间全体同学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在任何场合发表有损于国家、社会及学校的不当言论,自觉维护国家和学校的良好形象。
5. 离校的同学必须在4月5日18:00前返校,对逾期晚归或未销假的同学将给予严肃处理。各班级须于4月5日19:00前进行点名清查,并将返校情况报给辅导员。有特殊情况及时通报
6. 放假期间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安排辅导员24小时电话值班,如有紧急情况,请同学们及时与辅导员联系。
武汉大学社会学院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