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其历史溯源于1893年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奏请清政府创办的自强学堂,至今已有120多年历史。2016中国大学排行榜中,武汉大学位列第4。1999年,世界权威期刊《Science》杂志将武汉大学列为“中国最杰出的大学之一”。2011年,武汉大学进入英国《泰晤士报》世界大学排名400强。2014年进入三大世界大学排行榜400强,其中USNews居第301、QS居第335、泰晤士高等教育居第352位,学校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不断提升,在国际上逐渐形成了品牌效应。学校环绕东湖水,坐拥珞珈山,校园环境优美,风景如画,被誉为“中国最美丽的大学”。
武汉大学社会学系为学校直属系,招收社会学和社会工作两个本科专业,设有社会学专业一级学科硕士点(含社会学、人类学、民俗学、社会工作四个硕士点)以及社会工作专业硕士(MSW)点,一个社会学博士点,以及社会学博士后流动站,形成了社会学学科从本科到博士后的完整高等教育体系。其中社会学为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社会学系下属三个校级科研机构:武汉大学社会调查研究中心、武汉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武汉大学妇女研究中心;六个科研机构:社会学研究所、生活质量研究与评价中心、社会发展研究所、人类学研究所、社会文化研究中心、中国减贫发展研究中心。这些科研和教学机构近年来承担了多项国家、省部级、学校及海外科研项目,在社会学及相关学科领域产生了良好的影响。目前社会学系拥有教授9人,副教授11人,讲师13人,博士后2人,多人具有美国、日本、香港、丹麦等海外著名大学博士学位,其中2人为美国终身教授。
社会工作作为一门应用社会科学,旨在培养具备较全面的社会工作专业的价值观、基础知识、较熟练的社会工作技能,以及反思批评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毕业生适合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福利机构、城乡社区从事教育与研究、管理与辅导工作,也可以在社会保障机构、城乡社区建设、妇女与青年等社会团体、民政部门、计划生育、政策研究、发展规划部门就业。
1、教育、民政、劳动、社会保险和卫生部门的管理人员;
2、工会、青少年、妇女、社区等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优秀在职人员;
3、从事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行政管理、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服务、评估与操作优秀工作人员;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共同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标准。
2、高职高专学历毕业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工作经历;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2017年计划招收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共30人。实际录取人数根据报名生源和考试情况确定。
培养方式:非全日制,采取周末学习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1班学习地点在武汉大学。2班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实践教学活动在苏州研究院进行。
参加2017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社会工作原理、社会工作实务。其中社会工作原理、社会工作实务由学校命题,英语二和政治为全国统考科目。考试方式:全国统考;报考类别:定向就业;报考院系:社会学系;报考专业:社会工作硕士;备用信息1注明“1班”或“2班”。
网报时间:2016年10月10—31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有关要求进行报名。]
确认时间:武汉大学报考点继续实行“网上确认”。即:报名号以4201开头的考生不需要到武汉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只需要“网上确认”(包括确认报名信息、网上交费及上传照片等)。网上确认时间暂定为:2016年11月6日—13日(网上确认期间不再补报名,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具体程序及要求请届时上网(http://www.gs.whu.edu.cn)查询。其它报考点,请参阅当地报考点相关通告。
详情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及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whu.edu.cn/)相关通知。
学习期满,修满规定学分,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条件者,学校为其颁布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
对于报考2017年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非全日制)的考生,我校将按照规定,统一划定复试分数线(与全日制相同),组织复试。根据初、复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择优录取。初试合格考生必须通过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复试、体检、政审方能录取。
未被武汉大学录取的考生,可以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办理手续,自行调剂至其他招生院校。
所有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即委托培养),即学员档案、户口均不转至武汉大学,不参加学校各类奖学金的评定,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正式录取前需政审合格,并签订三方协议(定向单位、招生学校、个人)。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招生单位概不负责。
说明:学费可能因各种因素有所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为准。
网址:http://www.gs.whu.edu.cn
电话(传真):027-68754125 68754096(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研究生院216、218室
网址:http://shxx.whu.edu.cn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社会学系
网址:http://www.whusuzhou.com
电话:0512-62997512,18912799070
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林泉街377号公共学院5号楼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