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社会学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确保推荐免试研究生质量,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推免程序;
(二)严格条件,择优选拔,宁缺勿滥,确保质量;
(三)坚持综合测评,注重学生全面发展。
二、社会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组长:桂 华、司文超
组员:刘婷婷、余 园、顾笑聪
三、推荐指标的确定
我院今年推荐指标为9人。
四、 推免研究生的程序、时间安排、工作要求:
(一)日程安排
1、9月9日公布社会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名单、推免工作具体安排(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已于4月12日公布于社会学院网站)。
2、9月10日中午12:00前,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条件的学生均可向院里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时申请人应向学院(208办公室)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表格电子版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641230340@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学号姓名+推免资料):
(1)武汉大学社会学院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一份;
(2)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型)各1份;
(3)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A4纸型);
(4)发明专利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A4纸型);
(5)英语成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型)各1份;
(6)申请人所有材料清单1份(附件2)。
3、9月10日下午2:30,推免工作小组对所有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综合测评研究讨论确定推免排序,推荐人选待定,报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
4、9月12日—9月20日,学院对拟推免排序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直接向院里反映。
5、9月21日,学院按照学校公布的推免名额报送公示后的推免生名单和推免工作细则给学校。
(二)推荐免试研究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评分标准详见《社会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选拔评分实施细则(2022年3月修订)》(http://shxx.whu.edu.cn/info/1061/6292.htm)。
(三)“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备案截止后,不再进行补充备案。未经推荐学院(系)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四)申请人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据,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或推荐资格,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已录取为推免生的学生本科阶段原则上不得办理出国和毕业派遣手续。
(六)如果推免指标有调整或学生意愿有变化,按照推免综合成绩的排序顺延。
五、联系电话:68753860 余老师
社 会 学 院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