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56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更新时间:2015-09-16 10:12
A A A

各分党校: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建工作,夯实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基础,经研究,定于2015年10月至12月举办武汉大学党校第56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系统教育,帮助他们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为早日加入党组织创造条件。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学习成绩优良、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道德表现、尚未接受党的知识系统培训的学生入党积极分子。

三、培训内容和形式

培训以《永远跟党走——高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材》(武汉大学出版社2013年2月版)为主要教材,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的十八大报告为主要内容,采取课堂讲授、课外自学、分组讨论和社会实践等四种形式进行。

四、培训安排

10月18日举行开班典礼,12月19日前安排课堂讲授、课外自学、分组讨论和社会实践,12月20日19点进行结业考试,12月31日前成绩评定、办理证书和举行结业典礼。具体组织工作由各分党校负责。

课堂讲授由党校兼职教师集中面授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纲领,党的指导思想,党的组织原则、纪律和作风,党员条件和入党程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六个必修专题,以及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史校史教育等四个选修专题(四者至少选其一)。课外自学由学员利用业余时间系统学习《共产党宣言》、《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的十八大报告等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课外自学推荐资料(附件1)相关内容。分组讨论要引导学员正确认识党,积极思考如何用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社会实践应紧紧围绕党校学习内容,开展具有吸引力和感染力、学员参与度高的活动,如观看红色影视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志愿服务等。

成绩评定由三部分组成:结业考试(闭卷),占70%;学习总结占15%,考勤、课堂纪律考核占15%。综合成绩合格者,由党校颁发结业证书。各分党校根据学员的综合表现可按不超过结业学员总数10%的比例评选“优秀学员”,由党校颁发荣誉证书。

五、培训管理

1.认真做好党课教师的选聘。结合本单位情况,从党校兼职教师师资库中选聘授课教师。各分党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要带头讲党课。

2.切实做好学员的遴选推荐工作。根据本单位入党申请人总体情况和发展党员计划,科学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规模;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学员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并报分党校审核学员资格。分党校要严格把关,确保学员质量,保证学员全程参加培训。认真填写学员登记表(附件2),并于10月8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党校。

3.周密制定培训实施方案。根据培训安排,结合本单位学员实际,周密制定分党校培训实施方案(附件3),并于10月8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党校。

4.加强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工作。确定分管领导并配备一名专职干部担任班主任,负责分党校培训的日常管理和联络协调工作,做好教务工作和培训总结。9月20日前报分党校分管领导及班主任名单(附件4)至党委组织部、党校。

联系人:段玥君 电话:68752755

邮箱:zzbdjb@whu.edu.cn

六、工作要求

1.各分党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教学活动,切实加强日常管理。联合分党校的校长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学校党校将派出督导员全程督导各分党校的培训工作,确保培训效果。督导情况将作为分党校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2.参训学员要珍惜培训机会,自觉遵守党校的学习纪律及各项规定,统筹安排好专业学习与党课学习,按时参加培训。未提交学习总结或考勤、课堂纪律考核不合要求者不得参加结业考试。

3.党课教学要坚持党性,贴近世情、国情、党情,贴近学生思想实际,采取课堂互动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调动学员学习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