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依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接收推免生计划
2026年我院计划接收硕士推免生44名,均为全日制学术型硕士。
具体接收推免生专业及计划如下:
接收推免生专业 | 学位类别 | 招生计划 | 拟接收推免生计划 |
社会学(030301) | 学术学位(全日制) | 44 | 39 |
人类学(030303) | 学术学位(全日制) | 4 | 3 |
民俗学(030304) | 学术学位(全日制) | 3 | 2 |
备注:各专业推免计划数仅为参考,实际接收人数根据生源情况可能调整。推免结束后,将在本院网站公布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和统考可用计划数。
二、接收推免生基本条件
凡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身心健康的考生,均可接收为推免硕士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考虑;接收跨学科推免生。
三、工作流程
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一)考生填报志愿
9月22日9时起考生开始报名,每名考生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每个志愿48小时内不可更改。
(二)资格审核及志愿管理
学院完成资格审核,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后,9月23日9时起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陆续发放复试通知,并解锁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志愿。
(三)复试
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并对复试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学院查看考生回应状态和志愿详情,下载接受复试考生名单并组织复试。
(四)发放待录取通知
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9月25日9时起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
9月25日14时起考生可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回应时限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确认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确认接受待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
(五)拟录取名单公示
学院将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四、复试要求
推免生复试将按照社会学一级学科进行。本次推免复试我院主要采取线上复试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考生线上进行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素质评估、综合面试
(一)素质评估
根据考生报考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情况、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心理素质测试结果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三)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素质评估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素质评估×50%+综合面试×50%。
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原则
按照接收推免生计划,结合考生复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最终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被接收的推免生入学时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信息公开
学院及时公示接收推免拟录取名单,同时公布可用于统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详情,为统考考生报考提供相关招生计划的参考。
七、推免生奖励政策
(一)符合学校奖助学金文件规定类型的推免生可享受奖助。
(二)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具体评选办法详见当年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告》。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后不可更改。
(二)考生在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前,我院可撤销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7-68753860(工作时间)
电子邮箱:597869817@qq.com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武汉大学社会学院
202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