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院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更新时间:2024-09-23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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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27号)、《武汉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稿)》(武大学字〔201232)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开展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的名额及标准

我院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2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二、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符合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

三、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申请国家奖学金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勇于创新,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处于本专业年级前10%,学习成绩排名靠前者优先;

2.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未进入本专业排名前10%的,但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前30%以内的学生,确实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要求见附件2)。

四、国家奖学金的评审流程

(一)个人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提交《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导入表)、成绩单和获奖证明材料。

(二)班级初审

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于92517:00前将学生的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到学院121办公室。

(三)学院评审

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评定并公示3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反映,电话:68755654,电子邮箱:kongjw@whu.edu.cn

(四)学校评审

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查国家奖学金候选学生材料,提出校级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在学校相关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可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电话:68756597;电子邮箱:zzzx@whu.edu.cn

五、注意事项:

(一)《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导入表)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见附件4),确保信息完整、准确、真实;

(二)原则上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其他专项奖学金。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3-202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导入表)

2. 突出表现要求

3.国家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名单

4.2023-202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武汉大学社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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