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机制,实现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博导”)“评聘分离,动态上岗”,强化导师岗位意识与责任意识,调动导师指导学生、从事科研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提高我系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遵照《武汉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武大研字[2012]63号)、《关于做好2014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的通知》(研招[2014]5号)两份文件的精神,特制订《武汉大学社会学系2014年博士生指导教师竞争上岗工作细则》。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我系成立2014博士生导师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系2014年博导竞争上岗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治学严谨,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能履行导师职责,有充裕的时间和精力指导培养博士生,能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有稳定的科研方向、较高的学术水平、突出的科研成果和工作业绩,在学界有一定的学术声望。
(二)能够提供每生三年总计不少于3000元的博士研究生科研津贴,具体规定见《武汉大学研究生助研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武大研字[2007]18号)。
(三)博导申请招生有充足的到账科研经费(近3年到账金额总额在15万元以上)。
(四)博导须符合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年度科研考核标准方可上岗。参照学校《各学科博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2008年修订),结合我系实际情况,具体标准制定如下:
①近五年内在本专业领域AHCI/CSSCI刊物发表学术论文6篇及以上(每篇不少于5000字)。
②近五年内正式出版学术著作1部(如属合著的学术著作,应为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并在AHCI/CSSCI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每篇不少于5000字)。
③近五年内正式出版学术著作1部(如属合著的学术著作,应为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并在SSCI/AHCI刊物、《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每篇不少于5000字),或《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3000字以上)1篇及以上。
④近五年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至少一项(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名,三等奖个人排名前一名)。
(2)近五年有主持的纵向科研项目(专指有经费到账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含单列学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司法部规划项目等省部级纵向科研项目,上述课题为自筹经费的,均不计为纵向科研项目);
或近三年来个人到账各类科研经费15万元以上(含作为主要成员参加相关课题研究时分解到本人的到账经费)。
(3)若承担纵向重大科研项目,或承担横向科研项目经费达50万元以上(指个人到账经费或分解到个人的到账经费),科研成果要求条件可适当放宽;若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等省部级纵向科研项目结项成果被鉴定为“优秀”等级,或提交咨询报告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采纳,经费要求条件可适当放宽。博导上岗的科研论文及学术专著等具体科研成果署名单位应为武汉大学,博导应为第一作者,或者博士生为第一作者、博导为第二作者。学术专著的署名,博导应为主编、副主编或者个人独著。
2.本人作为第一导师指导的、目前仍在校就读的博士生总数超过15人 (各类定向生除外)。
4.近三年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
5.近三年指导的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存在不合格。
1.申请竞争上岗的博导于2013年7月25日前提交博导竞争上岗书面申请及近五年个人科研成果完整信息(含论文、著作、科研课题、获奖情况、调研报告等)给教学秘书;
2. 2013年8月6日前召开社会学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定博导上岗资格及招生计划;并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拟定博导上岗名单,同时进行网上公示;
3.网上公示一周后,若无异议,于8月20日前向研究生院上报社会学系2014年博导上岗拟定名单及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博招办召开的2014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系实际情况,初步确定2014年社会学系博导上岗数为5人,招生数为8名。
(备注:学校特聘的龙斧教授,按学校原定方案,由学校单列其招生指标,不占我系博导上岗指标和招生指标数。为了便于学生报考,其招生方向可列入我系博士招生简章。)
对以上工作如有疑问,请致电:027-68756650 黄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