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春兰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更新时间:2017-10-26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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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我系在校生创新创业精神的培养以及创新创业实践能力的锻炼,根据《武汉大学奖学金评审及管理办法》精神,我系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度“春兰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布置如下:

(一)评选范围:

武汉大学社会学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和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系共评选2名,每人奖励5000元。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勇于创新,在某些领域有自己独到的建树或见解,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学习刻苦,成绩优异,成绩排名处于本专业年级前50%,且本学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三)评审程序:

1.由符合本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武汉大学社会学系春兰奖学金申请表”,并向系里提出书面申请;

2.我系成立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针对申请秉着公平、公开、公正及择优的原则进行初审;

3.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面试终审,审定结果会在系内网站进行公示。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附件1为“武汉大学社会学系春兰奖学金申请表”

所有申报材料请于10月30日中午十二点之前,上报到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68755654。

社会学系

2017年10月25日

武汉大学社会学系春兰奖学金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