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武汉大学社会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及《武汉大学社会学院2023年博士综合考核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确定以下考生为普通招生计划综合考核候选人,现予以公示,候选人名单公示期为即日起的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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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2024-08-26
2024-08-21
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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