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综合考试是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结束、进入学位论文阶段之间的一次综合性检查考核,是博士生培养过程管理的重要环节。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的通知》相关要求,我院于2023年4月29日开展了针对2021级博士研究生的综合考核工作,现对本次考核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即日起的3个工作日。
如对本次考核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到社会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社会学院教学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68753860
社会学院
2023年6月12日
2024-08-30
2024-08-26
2024-08-21
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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